什麼是經紀自營商?
經紀自營商 (BD) 是為自己的賬戶或代表客戶從事 證券 買賣業務的個人或公司。他們既充當代理人又充當委託人。
經紀公司在代表客戶執行訂單時 充當經紀人(或代理人),而在為自己的賬戶進行交易時 充當交易商或委託人。
要點
- 經紀交易商是代表客戶從事證券交易的金融實體,但也可以為自己進行交易。
- 經紀交易商在代表客戶執行訂單時充當經紀人或代理人,在為自己的賬戶進行交易時充當交易商或委託人。
- 有數千家經紀交易商,分為兩大類:銷售自己產品的經紀交易商,或銷售外部來源產品的獨立經紀交易商
了解經紀交易商
經紀交易商在金融行業中履行多項重要職能,包括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、通過做市活動提供流動性、促進交易活動、發布投資研究報告以及為公司籌集資金。和投資銀行。
經紀交易商有兩種類型:
- 電線公司,或向客戶銷售自己產品的公司;
- 獨立經紀自營商,或銷售外部產品的公司。
根據金融業監管局(FINRA) 的數據,有超過 3,975 家經紀交易商可供選擇。一些最大的經紀交易商包括 Fidelity Investments、Charles Schwab 和 Edward Jones。1
經紀自營商如何運作
根據定義,經紀自營商是證券的買家和賣家 ,同時也是其他投資產品的分銷商。顧名思義,他們在履行職責時扮演雙重角色。作為經紀人,他們處理交易、買賣證券代表他們的客戶。
在他們的雙重角色中,他們履行著一些重要職能;他們促進證券在公開市場上的自由流動,並在自己的賬戶中買賣證券,以確保這些證券為客戶提供市場。經紀自營商至關重要,而且他們的報酬也很高,可以在證券交易的任何一方或雙方賺取費用。
特別注意事項
與投資銀行業務直接相關的經紀交易商也參與證券發行的承銷。在承銷團中,他們與發行人簽訂合同安排,按照“堅定承諾”行事,要求他們分配一定數額的資金向公眾發行以換取承銷費的證券。
他們還可以為自己的賬戶購買一部分證券發行,並且如果他們無法出售所有證券,可能會被要求這樣做。
一旦承銷過程完成並發行證券,經紀交易商就成為分銷商,而他們的客戶通常是其分銷努力的目標。在這方面,經紀交易商正在促進發行人自身的利益(收取發行費)及其客戶,儘管他們唯一的合同義務是對發行人。